目 录
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四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说明
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
一、部门收支总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
八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九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韶关市红十字会
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能
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——韶关市红十字会,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,以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,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。市红十字会机关内设办公室,负责市红十字会日常工作。韶关市红十字会为副处级单位,主要职能是备灾救灾、人道救助、应急救护培训、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人体器官捐献、传播红十字人道法及红十字宣传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行政事业编制4名,后勤服务人员数编制数1名。现在职在编行政事业编制人员4名,退休人员3名,均为财政统发全供养人员;后勤服务人员1名。
(三)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宣传、贯彻、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》;积极开展各项备灾救灾工作及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;开展各类应急救护培训,推动水上救援队伍的建设;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;推动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,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;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;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;宣传国际人道法、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;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。
(四)韶关市红十字会负责本级预算公开工作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6年收入预算131.16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.16万元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2016年,支出预算131.16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1.16万元,其他收入拨款(财政专户拨款、基金预算拨款等)安排支出0元。
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:
(一)基本支出预算87.06万元,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6%。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44.76万元,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;日常公用支出14.07万元,用于日常行政办公经费;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.23万元,用于退休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工资、住房公积金、医疗保险缴费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44.1万元,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4%,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.1万元。用于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,协助政府开展人道领域工作,以改变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,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促进和平进步事业。其中:救灾救助项目10万元,主要用于备灾救灾、社会救助工作,推动备灾救灾仓库和援建项目建设;应急救护,宣传、捐献、志愿服务项目34.1万元,主要用于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、宣传推动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和器官组织捐献、红十字宣传、志愿服务等。
四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说明
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5.08万元,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%。按资金来源分,财政拨款5.08万元;按具体项目分,因公出国(境)支出0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(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),公务接待费支出3.08万元。
附件下载:
韶关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.xls